南昌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昌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3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为非在职研究生的,也须2013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毕业。

    符合岗位其它条件,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学历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有46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2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一年及以上,二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1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二年及以上,以此类推;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5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7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昌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于5月20日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c.gov.cn)、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6日下午16:00,考生可从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考人数。

    因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名人数,故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岗位的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费用,如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8:1,则返还笔试费。

    报名流程详见《南昌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考生须知》(附件2)

    2、资格初审

    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由县(区)负责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专业按大类设置的,考生应参照《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附件3)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按具体专业设置的,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

    (三)笔试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其中,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岗位,原则上不参加笔试,按申报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开考比例为2:1,若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

    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学技术等。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专业科目考试。为整合考试资源,提高招聘效率,市人社局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进行了归类汇总,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四)资格复审

    县(区)人社局负责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门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包括依据笔试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昌人事考试网、各县区网上公告。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含需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经调整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经递补,该岗位面试入闱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招聘2人以上的,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不取消计划,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五)确定面试人员

    以县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南昌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南昌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一览表》(附件4,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页填写),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六)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职位表。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以下2种: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其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招聘岗位要求只参加面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计算笔试总成绩时,两科成绩各占一半。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实到参加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平均分(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的,计算平均分时,应分别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同题本面试人员仅为1人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

    (八)体检、考核

    市直单位体检、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硕士、研究生岗位如遇名次并列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未进行笔试的岗位则加试最终确定体检人员。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各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九)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1、市直主管部门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附件5),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6)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昌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下达聘用批复。

    2、各县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区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社局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凭市人社局下达的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1、政策咨询电话:报考县区属单位请与县区各用人单位联系,报考市属单位请与市直各用人单位、市人社局联系。

    各用人单位电话详见职位表、83880312(市人社局);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3884280、83884312。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3986851。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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