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以应聘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请完整填写《江西省电化教育馆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与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起,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江西省电化教育馆办公室报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邮编:330046)。请在邮寄信件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并致电确认是否收到,以电话确认报名为准。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到江西省电化教育馆指定邮箱:416950369@qq.com。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江西省电化教育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笔试条件人员名单。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未满5人,则放弃此次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含本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及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评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是指考生执教一堂本岗位相关的教学课,主要考查考生的组织教学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综合应用能力;评课是指考生对所听的课进行点评,考查考生对教学理念、本岗位专业技术的掌握;答辩是考查考生的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讲课30分,评课30分,答辩40分。
根据笔试成绩,10人(含)以下按照招聘名额1:5的比例,10人以上按招聘名额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闱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前一天接受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处、江西省教育厅监察室和江西省电化教育馆共同组织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职称资格证;⑥包括个人简历的自荐书以及本人主要业绩材料等。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验证,同时交复印件1份(请按顺序装订好),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权重之和,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
如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均未达到70分,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四)体检
1.对入闱体检的对象,由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统一安排考察,考察主要是向其原(现)单位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办理试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式调入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的交通、住房及配偶工作等问题自行解决。
四、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的领导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进行,接受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全程指导和江西省教育厅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3.江西省电化教育馆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电话(办公)0791-88512658 传真:88511629
联系人:江老师
4.监督举报电话
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处:0791-86765225
江西省教育厅监察室:0791-86765309
附件: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