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字〔2013〕22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征兵优惠政策的意见》(赣府厅发〔2012〕82号)精神,为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现就征集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事业单位应积极提供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按照《2010年-2012年全省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专业统计表》(见附件1),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二、由各市、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分别征集本地、本部门的岗位情况并填写《2013年招聘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岗位征集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征集表》),报同级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经过审核备案的《征集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汇总后,于2013年7月20日前与电子版一起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直有关单位提供的岗位情况,于2013年7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四、我省组织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是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及时征集工作岗位,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管阳璟,联系电话:0791-86386235,E-mail:3705419@qq.com;省征兵办政审组李浩,联系电话:0791-86881467,E-mail:496291443
@qq.com。
附件:1.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及人数情况
2.2013年招聘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岗位征集表
3.2013年招聘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汇总表(下一页)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