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昌工程学院第二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13-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江西省直单位面试辅导简章

2013年江西省直事业单位面试交流群:150015337 事业单位面试 网络辅导课程

 

一、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普通高校。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此后历经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大专部、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江西水利专科学校、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南昌工程学院。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签署协议实现省部共建,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10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学校拥有瑶湖和彭家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46.9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余平方米,是江西省“园林化单位”和“文明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7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70人,占31.0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586人,占67.35%。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96.6万册,电子图书130万册。开设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23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7707人。设有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理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军事体育部等13个教学院(系、部)。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拥有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和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各1个,拥有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和省教学团队5个。建校53年来,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地方和水利行业,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先后输送各类人才4万余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院(系、部)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联系方式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教师

1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老师 

办公电话:0791-82126158 email:xlxz@nit.edu.cn

思政部

教师

1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老师

办公电话:0791-82126122 email:szb@nit.edu.cn

人文与艺术学院

实验教师

1

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

联系人:老师 

办公电话:0791-82086796 email:rwyysxy@163.cn

以上岗位条件说明:

(一)教师岗

1、引进基本条件:

(1)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第一学历可为公办全日制专科,本、硕、博专业相近。(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至2013年8月31日)。

2、引进方式:正式在编。

(二)实验教师岗

1、引进基本条件:

(1)学历:具有211院校或专业类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在国外学习年限须满两年,不满两年者其国内本科毕业院校为211院校或专业类院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公办全日制本科(本一本二批次);本、硕专业相近。(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至2013年8月31日)。

2、引进方式:正式在编。

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文件名以“学位+专业+学校+姓名+应聘院系”命名)等方式。

电子邮件请以WORD文档为附件同时发送至人事处和各引进院系(见各岗位需求计划表中提供)电子邮箱。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所有已获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职称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面试时验原件。

4、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瑶湖校区行政楼320室)

联系电话:0791-88126554 email:rsc@nit.edu.cn

学校主页:www.nit.edu.cn

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五、考试方法

(1)教师岗(博士)采取考核招聘方式。

(2)实验教师(硕士)采取操作技能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操作技能和面试各占总分的50%。

(3)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予以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

正式在编。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与学校的津贴福利待遇。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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