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有上进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聘用岗位及专业条件
编号
岗位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职称要求
招聘人数
1
专业技术
30周岁以下
建筑学
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2人
2
专业技术
30周岁以下
城市规划
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2人
3
专业技术
30周岁以下
园林绿化
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1人
4
专业技术
25周岁以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全日制二本以上
1人
5
专业技术
35周岁以下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注册电气师(供配电)
1人
6
专业技术
35周岁以下
工程造价
注册造价师(员)
或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全日制二本以上
1人
7
专业技术
35周岁以下
给排水
注册给水排水师
1人
8
管理岗
30周岁以下
汉语言与文秘
全日制二本以上
1人
9
专业技术
30周岁以下
3年工作以上
工程测量
全日制二本以上
1人
10
专业技术
25周岁以下
工程测量
全日制二本以上
1人
合 计
12人
备注:凡已取得中级职称或注册师的应聘者可考虑优先聘用。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18日。
2.地点:吉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处综合科(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110室)
3.需要提供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聘用证书、任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及发表的文章和作品;
(2)同底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3)市级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及无传染病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采用见面会形式,通过测试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测试时间:7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试用考察
通过6个月试用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程序
1.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
2试用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基本待遇
1.身份待遇:编制外合同工;
2.试用考察期6个月,其工资1500元/月,餐补300元/月;
3.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参考我处同级别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即工资(基本工资+绩效)不低于2000元/月,餐补300元/月,办理社保、医保手续。
4.正式聘用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市规划处机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勘察测绘院及市宏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
六、其他
联系人:鲁春华,咨询电话:0796-8269708
附表:应聘人员登记表(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