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基层(选调)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6-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选调(遴选)有工作经验、有较强文字能力、综合素质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厅机关工作。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jiangxi/)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遴选)岗位及人数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科员岗位,4名   二、选调(遴选)对象   经省级公开考试录用、符合选调(遴选)条件的本市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选调(遴选)人员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或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5、近两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统一为2012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报名采用自愿原则,并须经本单位组织推荐。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遴选)人数比例为4:1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遴选)人数为4:1,则考生直接进入调研,若达不到此比例,则按比例相应减少选调(遴选)计划。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遴选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5日(9 :00-- 17:00),报名地点: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议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北八楼)。   2、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月20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参加调研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不带入调研环节。   3、调研。组织入闱人员到基层进行调研,根据要求分别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调研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调研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4、面试。考生调研成绩合格者,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此比例,按不低于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仍到不到上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遴选)计划。面试采取个人述职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职位选调(遴选)计划数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N+1[N为选调(遴选)人数]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确定为不合格,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向社会公布。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监督,由用人单位实施。考察内容包括现实表现、群众评议等。   6、试用。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由考察小组按照等额比例确定提出拟试用人选,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7、公示及选调(遴选)。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及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遴选)。   五、其它事项   1、笔试、调研及面试成绩查询,入闱调研、面试人员名单、调研、面试通知等所有后续信息,届时均在南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局网站(http://hrss.nc.gov.cn)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本公告由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1—83883789、83884299)。   附:   1、2013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3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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