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考点(15)

2013-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2012年下半年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次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种类型。管理岗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江西省情省策和写作能力、礼仪和时事政治等知识;专业技术岗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科学技术、江西省情省策和写作能力、礼仪和时事政治等知识;工勤技能岗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科学技术等知识。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考点,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com.cn)将陆续刊出,希望给考生备考带来帮助。

    (二)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1.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运动和发展

    发展是标志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哲学范畴,是物质运动中前进的变化和进化的趋势。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运动和发展,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范畴。一方面,运动作为一般变化和过程,包含发展;发展只是一种特殊的运动。另一方面,发展又代表了运动的一般趋势和方向,揭示着运动的本质。

    第一,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不是同一事物的简单重复,而是前进性的运动。

    第二,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上升性的运动。发展揭示了物质世界运动的总趋势、总方向。上升的转化,即由低级运动形式向高级运动形式、由简单到复杂的转化,自然、社会和人类发展的总的方向和基本趋势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以上升运动为总体特征的。

    2.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新事物和旧事物的含义

    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所谓旧事物,是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新旧事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是否同客观规律、同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旧事物向新事物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2)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新事物之所以能够战胜旧事物,是由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所决定的。

    首先,新事物是在旧事物内部孕育成熟的。

    其次,新事物在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出来,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和腐朽的东西,吸取、继承并发展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同旧事物相比内容上比较丰富,也就比较高级和复杂。因而它就比旧事物优越,体现着事物的发展趋势,代表着发展的未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3.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1)规律的含义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是: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所揭示的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不可改变的趋势。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的稳定性突出地表现为它的重复性。

    (2)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它,也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它都客观地存在着并发生作用。人们只能认识规律、利用规律,而不能制造规律、消灭规律。

    (3)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

    一方面,主观能动性依赖于客观规律性。如果事物的运动、变化毫无规律可言,人们的实践活动就无所适从,就无主观能动性可言;反之,如果人们的活动不顾客观规律,一味地任意胡为,只会以失败而告终。所以,客观规律性是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

    另一方面,规律是客观的,但是,它并不排斥和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因为客观规律可以被人们认识、利用。恩格斯指出:“自由不是在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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