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考点(17)

2013-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2012年下半年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次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种类型。管理岗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江西省情省策和写作能力、礼仪和时事政治等知识;专业技术岗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科学技术、江西省情省策和写作能力、礼仪和时事政治等知识;工勤技能岗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科学技术等知识。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考点,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com.cn)将陆续刊出,希望给考生备考带来帮助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

    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

    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这就是说,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

    (1)矛盾特殊性的主要表现

    ①矛盾性质的特殊性

    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物质运动形式也各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②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现实存在的矛盾不是由单一的矛盾构成的,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首先,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其次,每一矛盾内部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就是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2)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和意义

    (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是关于事物的问题的精髓。

    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就是要求我们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并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之下去认识特殊性,解决实际问题。

    4.矛盾分析方法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最后,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运动是事物的本质关系,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和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的根本方法。

    (2)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

    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点论和两分法,这个思想和方法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所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中看到统一的因素、部分和趋势,以便创造条件保持统一或促使转化。所谓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善于在统一物中看到对立的因素,以便采取恰当的斗争形式。

    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第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一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内容;二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的不同特点;三是要具体揭示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