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6人,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17:00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7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培养大专层次幼儿园和小学师资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师范类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11个专业。2022年秋季,开始与赣南师大联合培养专升本小学教育专业。近年来,学校得到快速发展,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教职工329人,师资力量严重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现将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拟引进编制备案制人员36名,其中专任教师27名,辅导员6名,心理健康咨询师1人,会计1名,文秘人员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备案制编制人员,纳入备案制编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岗位条件详见《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年龄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5年9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
(3)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报名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要求。
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https://www.jxrcfw.com/?)。
(二)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流程: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136244251584507904,进入“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本次考试不收费)。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先向引进单位电话咨询。
3.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面试。因故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5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zyzrsc@163.com邮箱。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采取线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因资格审查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1)《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时间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5)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根据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详见附件4)
(6)《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5)。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测试
(一)测试方式
辅导员和其他行政岗位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测试方式为说课。
1.结构化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时间为12分钟。
2.说课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引进岗位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使用统一指定教材,测试总时间42分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说课12分钟)。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成绩计算
1.说课、结构化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2.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说课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3.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引进岗位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不予以递补。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1810794008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监督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1817943857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65
附件: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8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fzpec.cn/news-show-3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