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州宁都县招聘村级专职文明实践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38人。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宁都县2022年公开招聘村级专职文明实践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阵地的管理效能,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专职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全县338个村(社区)各招聘1名,共招聘338名村(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具体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酬与待遇
文明实践员参照一般村(社区)干部标准安排报酬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管理,对表现优秀的按规定程序列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有文化文艺特长、非遗传承人、县级以上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可放宽到45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4.熟练掌握电脑办公。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正在服刑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②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③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近3年内因涉赌受到行政处罚的。
④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⑤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⑥道德品行低劣,好吃懒做,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或履行情况较差,在群众中影响较坏或被列入道德黑榜的。
⑦有吸毒行为的。
⑧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⑨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⑩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宁都县公开招聘村级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宁都县融媒体中心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发布招聘公告。
(二)实施招聘
具体由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实施,详见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党工委)招聘公告。
1.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自行报名;
(2)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建(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办公室;
(3)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1寸彩照2张;
②报名表1份(见附件3);
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由各乡(镇)党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过后,由各乡(镇)统一将名单报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根据职能对有关资格条件分别进行审查。
3.笔试和面试。乡(镇)党委、城市社区党工委组织笔试、面试。
4.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与考核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5.公示与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先由各乡(镇)将拟选用人员在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党委、社区党工委作出聘用决定后,由各乡(镇)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3份,乡镇党委、县财政局、拟聘用专职文明实践员各执1份)。
五、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所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2.做好志愿者的对接登记、组织引导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3.负责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人才驿站、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场所、科普活动设施、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等村级阵地运行管理。
4.挖掘先进经验,及时向上推报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5.完成上级党委及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服务。村级专职文明实践员作为特定岗位,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管理和考评,不占村干部职数,不属于正式村干部,但作为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村(社区)“两委”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同时,接受县、乡镇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任职期间,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从事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其他单位借调使用须经县委宣传部同意。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由乡镇(城市社区)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只发放试用期间基本报酬(按照约定报酬的80%发放),其它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对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经乡镇考核工作不合格的,所在乡镇可以中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和城市社区党工委具体负责,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应列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年度考核在全县后10名及考核不称职的,中止聘用,退出文明实践员岗位。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宁都县公开招聘村级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797—6938836,联系人:郭受标,15279791556
宁都县公开招聘村级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ningdu.gov.cn/ndxrmzfyyh/c104225/202204/0430b50184864edeb28aa5dcafca18d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