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南昌县招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4日至26日。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南昌县招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公告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南昌县选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南办字〔2018〕48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愿做事、想干事、能干事、有志于农村工作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大学生到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共招聘147名农村社会工作人才。
二、招聘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并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科及以下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符合条件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三)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本县户籍,或本人原户籍在本县的高校毕业生。
(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会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罚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其他不宜担任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6日(9:0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各1份。本人户籍在南昌县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籍不在南昌县、配偶具有本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本人户籍不在南昌县、父母具有本县户籍的提供父母户口本;本人原户籍在南昌县的,提供父母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好《南昌县招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考试报名表》2份(见附件)。
(二)笔试
全县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予以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另行公告。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的另行通知。
注重考察应试人员时事政治、农村工作基本知识以及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入闱。
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因有人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工作人员线下通知考生,不再上网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农村工作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工作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因考生人数众多不能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须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修正,按面试分数乘该考场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成绩。即:
面试最终成绩=面试分数×考场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所有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场平均分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面试结束后,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的,优先录用,但录用人数不超过实际录用总人数的50%,其他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足招聘计划数(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政审
1.拟聘体检人员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
3.体检、政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4.因体检和政审放弃、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按照自愿、就近和回原籍的原则,将录用人员派遣到村工作。对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农村社工岗位性质为“农村社会工作专员”。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保障
1.受聘上岗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3500元(实行考核管理,具体内容参照《南昌县农村社工管理办法(试行)》南组发〔2020〕2号),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2.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在村任职期间,考核优秀的优先进行岗位调剂;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村“两委”空缺时,按法定程序,适时补入村“两委”班子。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3.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12380-01。
6.本公告由南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91-85721336(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0791-85712813(咨询招考、报名等事宜)。
南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www.ncx.gov.cn/ncxrmzf/rsks/202012/54c4b9800bf94c2bbbe983d0f212c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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