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5-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5月29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为省药检院)为隶属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定的药品、食品、药包材、化妆品检验检测和质量仲裁工作,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省药检院为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资格的综合性检验研究机构。现依托省药检院建设有5个省部级科学研究平台:“国家药监局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江西省药品与医疗器械质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江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中药检验(一)

专技岗

2

中药学类专业(1008)、生药学专业(100703)、中药学专业(1056)、微生物学专业(07100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中药检验(二)

专技岗

1

中药学类专业(1008)、生药学专业(100703)、中药学专业(1056)、微生物学专业(07100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化药检验(一)

专技岗

2

药学类专业(1007)、药学专业(1055)、微生物学专业(07100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化药检验(二)

专技岗

1

药学类专业(1007)、药学专业(1055)、微生物学专业(07100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备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2020年应届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5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直接点击以下网址进行报名(http://www.jxrcw.com/root/expire/index/syjy2020/),填写《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完成报名等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系统内打印)、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个人简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91-88158637 潘老师、钟老师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省药检院二楼218室人事科
 
  省药检院网站:http://www.jxifdc.org.cn/。
 
  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数。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如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结构化面试)。
 
  2、资格复审:笔试之后,将在面试前择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内打印)、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3、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主要考察考生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笔试、资格复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省药检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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