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宜春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0-01-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江西宜春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调14人,其中:县委办2人,县政府办2人,县纪委监委6人(县纪委监委机关1人,派驻机构5人),县委组织部2人,县人社局1人,县委统战部1人。岗位均为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县内外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新余籍公务员;
 
  2.县内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并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新余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能报考。
 
  新余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属于新余户籍,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需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县人社局需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已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3.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②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③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写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④报考前应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要真实准确,保持通讯顺畅。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上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即组织人事部门)必须盖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属于新余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的,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③公务员携带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携带本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④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始终。对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面试准考证,若所报职位调剂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报考人员可委托其亲属携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选调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后加试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没有加试的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有加试的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50%与加试成绩的50%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一)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分宜三中
 
  4.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1:3的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岗位面试开考比例,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业务水平测试
 
  增加业务水平测试由选调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业务水平测试考试。
 
  1.业务水平测试内容:见岗位表(附件1)。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报考人及其主管部门。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及以下的,考察人选差额为1人,同一职位选调5人以上的,考察人选差额为2人。
 
  3.考察包括核实本人档案、身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渠道、计划生育、在编在岗情况、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内容,考察中还要对选调资格进行终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替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讨论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以文件统一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名单,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组织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诚信黑名单,近3年内不得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
 
  2.选调人员到分宜工作之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次选调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5889320、5896365。
 
 
 
  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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