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招聘公告

2019-12-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江西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江西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招聘4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是江西教育厅直属正处级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依法监测和科学评价,对基础教育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准确诊断,从中探求规律,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决策提供服务。承担监测工具的研发(含方案设计、标准制定),评估抽样方案制定与科学抽样,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数据采集),阅卷与数据录入、数据汇总处理与分析,监测评估结果与监测评估报告撰写等任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
 
  备注:1.以上岗位要求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105室。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前往招聘单位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预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时,请注明“
 
  应聘岗位+姓名”,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由本人携带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前往招聘单位现场确认。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请勿多报,若重复报名只认可第一次有效,请慎重考虑。
 
  (四)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及电子邮件预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参加考试,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证书(含认证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材料不全者不视为已报名
 
  (五) 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通过江西教育网-信息公开-人事师资发布,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
 
  联系电话:0791-86756219,
 
  电子邮箱:3071898364@qq.com 。
 
  四、考核方式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计算。
 
  (二)笔试
 
  统计分析岗位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实践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专业实践测试内容为教育测量评价的案例计算和分析操作,统计量计算和统计分析软件如spss系统等应用操作;教育评估岗、文秘管理岗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占笔试成绩的100%)。
 
  (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如果某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则按应聘人数以3:1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如某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人且报名人数:应聘人数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 应聘人员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否则不予聘用。如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均未达到70分,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六) 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证书(含认证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七) 考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二)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考察。
 
  (四) 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将从应聘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五)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和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
 
  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若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名,凡弄虚作假和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监督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0791-86765225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0791-86765303
 
  附件:
 
  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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