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宜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97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8:30至2019年5月24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门,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江西事业单位课程。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宜春市2019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宜春市政府同意,樟树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及丰城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职位表中规定的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或该县(市、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3、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春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4、职位中注明“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8:30至2019年5月24日17:00;缴费时间:2019年5月20日8:30至2019年5月25日17:0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9年5月26日10: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9年5月27日8:30至17:0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31日8:3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目录,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县(市、区)人社局,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形式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职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取消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公开招聘职位数为4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公开招聘职位数为5个的,面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人确定;公开招聘职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门,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二)结构化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所有职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结构化面试完毕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考试总分数高低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县(市、区)及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原单位工资发放表。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0795-12333,监督电话: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