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大余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55人公告

2016-05-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江西大余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55人启示已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详情如下:
  大余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启示
  经县政府批准,大余县公务用车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55名,其中平台主管1人(兼代班) ,调度员2人,司机52人(其中持A1驾照2人)。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考试、严格考察,在此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司勤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有大局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讲奉献;
  2、遵守交通法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发生过承担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需持准驾C1以上有效驾驶证,实际驾龄达2年及以上(2014年1月1日以前取得有效驾驶证);本次公车改革解聘人员、持有A1有效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四)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经有过重大交通事故且为主要事故责任方。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成立大余县公车平台司勤人员招聘工作小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交管大队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dy.gov.cn/)、大余县有线电视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并全程接受县纪检部门的监督)。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或大余县政府网上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办。
  (2)报考者须提供: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
  请报名者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办报名,联系人:朱祖莲,联系电话:18079736076。
  3、资格审查
  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三)统一考试
  1.面试:根据岗位要求,对候选人外形条件,语言能力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
  2.技术考核: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驾驶技术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办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办组织,重点了解报聘者现实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
  (六)公示、聘用
  对于政审通过人员列为拟聘用的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查处不合格或申请退出者视为自动退出。
  四、聘后待遇与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为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聘用期内脱岗连续超过15天一年累计超30天的,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予以解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聘用人员待遇。
  1.月收入3000元左右(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A1驾照基本工资上浮200元/月。
  2.绩效考核奖、差旅费等另计。
  (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司勤人员考核办法,对司勤人员的工作表现、车辆保养、出勤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制定奖罚措施。
  (五)司勤人员下乡及县外出差按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余府办字[2015]10号)执行。
  (六)为稳定公务用车平台司机队伍,建立激励机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直接续聘。
  (七)在大余县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五、未尽事宜,由县大余县公车平台司勤人员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