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6-03-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招考3363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30日17:00报名入口),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为4月23日。凡在招考职位表中注明了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入闱该职位面试人员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凡未注明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不指定用书,公共科目可参考最新版2016年江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为方便考生查看最新考试政策,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发布如下:
  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招考职位有哪些?
  本次全省招考计划共3363名,其中公务员招考计划2729名,参照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634名。省直单位计划数为547,各设区市计划数分别为:南昌348、九江395(其中共青城20)、景德镇78、萍乡124、新余76、鹰潭121、赣州489(其中瑞金18)、宜春331(其中丰城35)、上饶274(其中鄱阳19)、吉安341(其中安福16)、抚州239(其中南城15)。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以下网站查阅和下载: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www.jiangxi.gov.cn/ztbd/gwy)
  (二)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xhrss.gov.cn)
  (三)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江西人才人事网(www.jxrcw.com)
  二、招考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本次招考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3月21日9:00至3月30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1日17:00)
  (二)办理费用减免手续:3月29日
  (三)打印准考证:4月18日至22日
  (四)公共科目笔试:4月23日
  (五)公布笔试成绩及网上公开调剂:6月上旬
  (六)面试、体检:6月份
  (七)考察、公示和录用:7月~9月
  三、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招考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
  (一)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江西户籍是指2016年3月21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6年毕业生。
  (二)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本县户籍是指2016年3月21日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三)定向招考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户籍或生源不限。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6年9月30日。
  四、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截至2016年3月21日)的;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两年(截至2016年3月21日)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已被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
  (九)参加江西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试并入闱体检程序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五、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一般职位年龄上限为35周岁(应届非在职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部分特殊职位的年龄上限为30周岁或25周岁(具体见职位表)。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3月2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有什么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6年3月21日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生,如能在2016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6年3月2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上述考生仅限报考市以下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有什么要求?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八、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是哪一天?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6年3月21日。
  九、什么是诚信报考?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十、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注册时间为3月21日9:00至3月30日17:00。注册时须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填写报名表:详细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并选择职位和笔试考区。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上传照片:上传成功后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照片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1日17:00。缴费标准为每科4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3月22日至3月27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十一、如何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
  此类人员报考时不进行网上缴费,于3月29日提供以下材料给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十二、笔试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为4月23日。考试范围见《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凡在招考职位表中注明了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入闱该职位面试人员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凡未注明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面试人员是怎么确定的?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以下面试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十四、如何进行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
  十五、调剂后人数仍不够怎么办?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十六、面试前资格审查要提供什么材料?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其他学历情况需要认证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认证材料。
  (3)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十七、资格审查不合格如何递补?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布。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十八、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为:
  (1)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
  (2)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
  (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十九、如何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测对象)。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十、警察和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的标准是什么?
  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照《江西省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十一、体检和考察按什么规定执行?
  一般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二十二、如何进行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单位应报请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其中,试用期内一律不得借调,试用期内借调的,不予办理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二十三、面试以后出现职位空缺是否递补?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十四、违纪违规考生如何处理?
  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录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五、说明
  本报考指南根据《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6〕7号)编写。
  本次招考政策以本报考指南及《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考生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
  (二)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8901075、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三)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四)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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