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2015-05-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30人。江西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6日-2015年6月6日。考题范围为:消防基本知识、应急维稳知识、基本常识等。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二楼中队学习室。
2015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为组建我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充实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力量,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0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冲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18—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员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1.6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40公斤),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汽车B照以上)、机械维修、软件计算机、擒拿格斗、游泳等技术专长或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6月6日。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环路,市质监局斜对面)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古今,联系电话:0797-8162105,18379888866(请工作时间拨打咨询)。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书以及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报名地点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也可网上下载表格填好后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3、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将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二)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女性不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双杠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2、成绩计算:取各项目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总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总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合格者入围进行笔试、面试环节。
  (三)笔试、面试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考题范围为:消防基本知识、应急维稳知识、基本常识等。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二楼中队学习室。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面试程序:2分钟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入警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党委会议室。
  3、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名,将于5日内在赣州开发区消防大队官方网站(www.gzkfq119.com)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深入报考者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报考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招考确定的最终名单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zkf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区公安消防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职责
  应急救援队员职责:
  (1)扑救潭口镇及周边乡镇火灾;(2)处置潭口及周边
  森林火灾;(3)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4)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5)其他职责。
  应急救援队文员职责:
  (1)受理消防行政审批材料;(2)处理办公室文件、整理防火档案;(3)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系统;(4)公文写作、撰写新闻宣传报道;(5)其他职责。
  (二)管理
  1、应急救援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开发区应急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三)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男性应急救援队员基本工资2200元/月·人,岗位补贴400元/月·人,并购买“五险一金”;女性合同制文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人,岗位补贴200元/月·人,并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内仅享受基本工资,且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领取;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消防工作而被辞退的,不享受任何待遇;
  2、男性应急救援队员在潭口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办公,食宿按照部队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
  3、合同制文员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提供中午就餐,不安排住宿。
  4、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所有。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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