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5-04-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9号),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考点设置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笔试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人员,还需分别参加《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军事理论知识》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笔试在全省设立11个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
  请各地按照《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举行,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申论》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9:00—10:3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9:00—10:40 《军事理论知识》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军事理论知识》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试时限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包括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持有效身份证(包括社会保障卡)以外的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是手机等物品不能带入考场(附件2)。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军事理论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不再配发草稿纸;《申论》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三、报名信息传送
  考试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统计数据至各考区,各考区接收报名数据后,于4月9日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于4月13日前下发考场数据。各设区市在报送考点时须注明公安、专武干部专业科目笔试考点(含报考人数)。
  四、考点、考场管理
  (一)严格考试管理。此次公务员录用考试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考试周期短、任务重,且面临考试环境复杂、考试作弊频发、考试风险巨大的严峻形势,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赣人社字〔2011〕10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制订详细的考务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实现任务、时间、标准三落实,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监考、巡考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按照笔试时间安排(附件3),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打印带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考场监考人员核查应试人员身份;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或核验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同时要切实为应试人员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作用,做到每个考场都有巡考人员负责,每名巡考人员所负责的考场数不多于5个。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纪律。各地要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录用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考点、考场配备无线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鉴别仪和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设备。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以及该应试人员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要求,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试卷接收、运送、保管
  各地于4月23日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试卷接收、运送和保管注意事项见试卷管理要求(附件4)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派专人专车于4月27日下午3时前将答题卡和专用答题卡送达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后题本按《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考后题本管理的通知》(赣人考中心函〔2013〕8号)执行。
  六、有关事项
  (一)各地在考试开考1小时后,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参考人数及参考率信息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短信发送至值班手机15179195001。
  (二)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三)笔试期间各地考试部门须安排专人值班,请各地将考试有关安排于4月23日接收试卷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笔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省人事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791-8312352、15179195001。
  附件:
  1.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时    间
内     容
4月9日前
各考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考点、考场设置
4月13日前
下发考试数据
4月23日
各设区市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上报考务安排和值班电话
4月25日
公共科目
笔试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4月26日
专业科目
笔试
9:00—10:3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9:00—10:40 《军事理论知识》
5月份
公布成绩
  2.考前特别提醒内容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应试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应试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应试人员实行检查。
  (四)暂扣应试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应试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应试人员继续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应试人员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一)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江西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三款处理。
  (二)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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