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考生:
现将江苏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公布如下,请考生及时查询:
1、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的计划录用数5倍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
8月31日(周二)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3、资格复审地点:
常州市人才市场1楼大厅( 常州市北直街35号)
4、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
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④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提供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体检、面试、录用资格。
5、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85681912、81993079。
烦请考生相互告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