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淮安公安机关政法干警体检、体能、资格复审公告

2013-06-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江苏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现对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时间:
  11月7日体检、11月8日体能测试和资格复审、11月9日上午体检复检。

  二、集中时间与地点:
  (一)体检及体检复检
  时间:体检集中时间为11月7日上午6时;体检复检集中时间为11月9日上午7时。
  地点: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市深圳路22号)。从淮安市公安局东大门进入,在进大门的篮球场集中。联系人:朱太昆,联系电话:13952382233。
  (二)体能测试
  时间:11月8日上午8时。
  地点: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淮安市大同路288号)。
  (三)资格复审
  时间:11月8日。
  地点:体能测试地点。
 
    三、体检、体能测试的标准: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公安信息化方向的,视力放宽至矫正视力5.0(含)以上。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2、考生必须按时报到,逾期尚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体能测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公告打印件一份,体检报到时还须带《既往病史调查表》(附后)。
  4、体检前不得吃早餐、饮水,保证空腹体检;留足小便,保证尿检正常进行。
  5、不得携带手机、小灵通等各类通信工具。
  6、体能测试需自备运动鞋(不得使用钉鞋)、运动衣。
  7、《既往病史调查表》下载打印后,需由本人填写和签名。
  8、体能测试报到时还需带齐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附:《既往病史调查表》

  淮安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既往病史调查表   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病名 有 无 治愈时间 病名 有 无 治愈时间 高血压病       糖尿病       冠心病       甲亢       风心病       贫血       失心病       癫痫       心肌病       精神病       支气管扩张       神经官能症       支气管哮喘       吸毒史       肺气肿       急慢性肝炎       消化性溃疡       结核病       肝硬化       性传播疾病       胰腺疾病       恶性肿瘤       急慢性肾炎       手术史       肾功能不全       严重外伤史       结缔组织病       其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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