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和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结合局属单位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招聘对象
1.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全科医学)(生源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2.2012年未就业的常州市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全科医学)。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四、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指导与监督,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7日(周日)至3月22日(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3月17日(周日)下午13:30—17:00考生可到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现场咨询有关招聘政策或报名;3月18日(周一)--22日(周五)考生到所报考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按招聘方案要求组织报名。每位考生可同时报一个编内职位和一个编外职位(例如:考生报考甲单位的编内职位和乙单位的编外职位,考生必须在编内招聘单位完成编内职位和编外职位的报名手续并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100元)。除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认定属紧缺专业职位外,原则上设立1:3的开考比例。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未就业的2012年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供常州户籍证明材料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结束后,由市卫生局统一制作准考证。考生可登录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查询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五、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详见附件<2013年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开考专业目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题型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笔试结束后3周左右,考生可登录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供编内招聘和编外招聘使用)。
六、编内招聘面试
(一)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由市卫生局统一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二)组织方式
1.面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护理专业(除助产专业外)加试护理技能操作。
3.面试地点: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查询。
(三)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非护理专业: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2.护理专业: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5%、护理技能操作成绩占25%的权重计算。
3.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原则上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含)以上。
七、编外招聘面试
编内招聘结束后,组织编外招聘面试。
(一)面试人选
根据各单位编外报名情况,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考生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二)组织方式
1.面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地点: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 gov.cn)查询。
(三)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2.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原则上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含)以上。
八、体检
编内招聘、编外招聘体检均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编内招聘的签聘用合同,编外招聘的签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报考护士职位人员未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不予聘用。
十一、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十二、咨询电话与报名地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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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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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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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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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行政楼四楼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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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66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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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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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城中院区行政楼三楼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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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0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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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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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和平北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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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989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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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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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四号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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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3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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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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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老院区行政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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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523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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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保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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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三号楼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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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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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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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二号楼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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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980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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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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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行政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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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38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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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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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科:四楼 08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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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87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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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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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三楼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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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696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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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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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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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568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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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简章由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常州市卫生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