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护理岗位的除2013届毕业生外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报考临床岗位的2011届(含)之前的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8∶30~12∶00,14∶30~17∶00)。报名地点:海安县卫生局二楼人事科(县城黄沙港路6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下载网址:www.haldbz.gov.cn);
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已在我县区、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由海安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其中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和近2年来报名人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海安县卫生局网站(www.hawsj.com)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海安县卫生局通知报考人员改报。改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8:30-12:00);改报地点:海安县卫生局二楼人事科(县城黄沙港路6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24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示。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9月25日到县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8:30-12:00,14:30-17:00),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5.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报考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1-04)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岗位代码为01-04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与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26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示。
2.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前到指点考点参加面试抽签,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01-04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立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卫生局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安县卫生局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812816(海安县卫生局人事科)
0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监督举报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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