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职 位
招考
人数
学 历
专 业
其 他
涉外事务处
科员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具有英语专业八级或英语口译中级以上证书。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文字能力,形象气质良好。
综合处科员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文章。
二、选调范围 1、涉外事务处科员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选调,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综合处科员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选调,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3、男性,197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0年3月22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且报考时在所在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选调职位规定的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30)。 2、报名地点: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宿迁市海关大厦1403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现任职务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专业资格证书(以上须为原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撰写的材料、受表彰情况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以及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分职位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 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68680 84359275 监督电话:0527—84368685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3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