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苏组通[2007]61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共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人才储备,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200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及数量
选调对象为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计划选调250人。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团结同志,要求自己严格。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3、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符合上列条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优先录用。
注重选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文科类以中文、法学、公共管理、社会学、金融学、审计学、会计学、外经外贸、经济管理等专业为主;理工科类以城市规划与管理、建筑学、环境工程(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农学、林学、水利工程等专业为主。
四、工作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报名、高校推荐、组织考试考察等程序,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1、公布条件。各有关高校在全校毕业生硕文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
2、公开报名。由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择优推荐。
3、确定推荐人选。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对院系党组织推荐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由高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在集体研究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在校内组织考试考核和初步的组织考察,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推荐人选可通过适当形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示。高校报送的材料包括《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学校考核材料(500字左右)及学生成绩单(经学校有关部门鉴章),同时另附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其中考核材料(Word格式)和《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需附软盘或发至邮箱(E-mail:jsswzzb@163.com)。
4、公务员知识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组织推荐人选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考试科目为江苏省国家公务员A类。选调生推荐人选无须另行报名和交费,不能同时参加江苏省其它公务员职位的招录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得分高低确定400名考察面试人选(考分可在江苏人事网站查询)。
5、考察面试。考察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和个别面试,并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学校综合考察材料。
6、确定录用人选。考察结束后,对考察人选的笔试、面试、任职、奖励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选确定后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录用人选一旦确定,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7、办理录用手续。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省教育厅毕业生分配部门按招收录用公务员的办法办理省内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省外高校录用人选与省委组织部、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8、档案转递。待学生毕业时,各有关高校按照学生的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并注明是选调生档案。
五、分配原则
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锻炼,分配去向根据地方对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博士研究生到基层后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
六、时间安排
1、高校推荐工作要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联系电话:025-83393863,联系人:窦新民。
2、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的时间、地点以及准考证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事厅
200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