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第一追问】:村支书的5层大楼为何能建到河道上?

2013-09-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未经水务、防汛等主管部门审批,陕西省安塞县一名村支书刘某花费300多万元修建的违法建筑盘踞在河道上,影响行洪。9月6日上午,安塞县副县长姜润虎带队对这一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拆。(据9月10日西部网)
  在行洪河道上违规建起5层大楼,这不仅暴露出该村支书安全意识的淡薄,也反映出其对国家政策法规的不屑。毫无疑问,行洪河道内矗立的违法建设,势必会影响行洪的顺畅,更可能会影响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这样的违建,当地政府及时对其进行拆除势在必行。与此同时,对于安塞县委、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来说,还应当将这起事件视为情真意切的“检举信”,既要对村支书展开严肃的调查,也有必要追查究竟是哪些官员为侵占河道的违建开了“绿灯”?
  在当前的法治时代,广大公民都应当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等,尤其是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应当带头遵纪守法。然而,这位村支书居然将自家的楼建在了行洪河道上,其如此这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这位村支书的戾气。对于这样的一位村支书,人们很难相信,其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能够脚踏实地为老百姓服务。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位村支书记的作风等方面展开“深挖细究”。
  另外,5层大楼建在行洪河道上,当地的城建、土管、防汛等一系列的政府部门又为何对其大开“绿灯”呢?如果说,这诸多部门都没能发现这座违建大楼,那么,这些部门平时又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呢?而如果说相关部门发现了这座大楼,又为何不及时制止呢?无论如何,行洪河道内建起的5层大楼,赤裸裸地暴露出诸多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乃至乱作为,对于这样的政府部门,难道不应当因此而受到严肃问责吗?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