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维护群众利益才有公信

2013-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信任是一种情感活动,也是一种理性选择。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赢得最大范围、最深程度的信任。超越个别利益,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这是提振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应是我们所有工作的根本遵循。
  在发展过程中,信任的问题往往体现为利益问题。物价房价、工资社保、看病上学……对群众而言,利益不在你怎么说,而在你怎么做,于切身感受中才能建立起对政府、对干部的信任。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群众利益,可谓提振政府公信力的“牛鼻子”。
  近年来,从“利为民所谋”到“包容性增长”,从免除农业税到深化医改,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的“保民生”到“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的社会建设图景,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正体现在立足改善民生的理念、系念群众利益的实践之中。
  利益是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改革深水区、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多元,利益格局多样。这种背景下,各类公共事件日趋复杂,协调各种利益更为困难。面对相互交织的个别利益和普遍利益、少数利益和公共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处理好了,政府公信力能倍增;处理不好,则可能让政府公信力蒙尘。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也必须服务人民。可以说,除公共利益之外,政府没有其他的利益,这是政府的天然属性和根本旨归。面对复杂的利益问题,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只有抛开自身利益、超越个别利益,才能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好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赢得公众的信任。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一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键。”
  现实中,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公信力出现问题,很多就是源于不能超越个别利益。或是把机构自身的特殊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与民争利。比如一些地方出现的“钓鱼执法”、“罚款指标”,因土地财政而来的“扩地冲动”等,都是如此。或是陷入利益交换,成为少数人、少数群体利益的代言人。比如在一些非法征地、野蛮拆迁事件中,相关部门也参与其中,损害到群众的利益,失去了群众的信任。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也有正当的个人利益,也有合理的发展诉求。有效切割个人身份和职业身份、协调好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至关重要。如果职务的影响延伸到个人生活,行使权力时就难免以公权谋私利,为追求个人利益而侵犯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无论是量体裁衣的“萝卜招聘”,还是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其直接的后果,都是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看问题的视角,决定了面对利益时的胸怀。不能超越个别利益,目光局限于一人一时一事的得失,利益的个别化、局部化、单位化就会抬头。这也许能满足少数人的短期利益,但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失去的将是整体的长期利益。对待利益和信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着眼全局,把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放在首位,从全局和整体的角度看利益、想问题,才能在信任中达成共赢,提振各个层级上的政府公信力。
  要超脱于个别利益之上,不能仅靠“道德自觉”。一方面,要形成良好的利益制衡机制,把权力的行使放进“金鱼缸”,把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放入“阳光房”,让群众的监督筑牢信任的基础;另一方面,要着力建立健全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形成和拓宽群众的利益和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参与拓展信任的源泉。
  信任是一种情感活动,也是一种理性选择。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赢得最大范围、最深程度的信任。超越个别利益,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这是提振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应是我们所有工作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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