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申论:精读与略读相结合

2013-08-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对给定资料的阅读是申论作答的依据性步骤,是提炼答案要点的关键之举。申论考试的“注意事项”中往往建议考生阅读资料40分钟,考试时间看似宽裕,实则紧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kw.com.cn/)提醒考生应精读与略读相结合,拿来主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快速定位有价值的材料进行作答。


  一、事实性材料和理论性材料


  所有申论给定资料中涉及的材料,不管形式和内容如何,万变不离其宗,按其性质都可从根本上归结为事实或理论两类,同时也有两者混合一体、交叉出现的情况。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实例、做法、经验、数字,均属于事实;访谈、讲话、官方文献、理论文章、网上言论所透露出的观点,均属理论;两者交错互见的,则属混合性材料,混合的形式并不能改变材料本身为事实或理论的本质。因此,所有的给定材料本质可归为两类,一种是用于反映事实的,一种是用于说明理论观点的。


  二、干扰性材料、参考性材料、依据性材料


  按照给定资料对于作答有无价值、价值大小、起什么作用,可将材料分为必须依据的、只需参考的、与作答无关的三种,即干扰性材料、参考性材料、依据性材料。


  1.干扰性材料


  干扰性材料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主题相关但是作答要求无关,对做题起不到帮助作用,没必要读的材料,用来混淆视听;一种是与全部材料的主旨相脱离、与题意相背离,不仅无益于作答,还起到干扰判断、增加试题难度作用的材料。干扰性材料不是所有的申论试题都有,其中第一种无用材料更为常见。


  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录用人民警察申论考试材料1,列举了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策划的一系列关于文化与发展的活动和会议,体现文化在西方文明中颇受重视。文字很长,从中也难以找到任何与作答要求有关的要点,考生完全可以一扫而过,从而节省做题时间。


  2.参考性材料


  所谓参考性材料主要是作答主观题型的参考。材料的内容对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作文立意有参考价值,但不是必须利用,材料反映的观点和事实可以作为论据,也可不加利用;要以提炼出答案的思路,也可不加提炼。


  2009年河北政法干警申论考试,材料5第二段介绍了法国的成功经验,解决交通不畅问题,提倡环保与绿化等等。对于以“城市与人”为主题一文的撰写,有其对策思路的借鉴价值,如可提出借鉴法国城市建设的经验,在打造宜居城市的过程中完善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利用政策手段规定节能减排的标准,丰富城市关系。但这种借鉴并非作答所必需,只属于一种参考。


  3.依据性材料


  典型的依据性资料有两种情况:


  A、是客观再现资料内容类试题的依据:2011年辽宁政法干警申论第二题,假定给定材料4~9是你在调查研究中获取的信息,请你依据这些资料归纳出一份情况汇报提纲,以供领导参阅。给定资料4~9均为作答这一题必需的依据,在作答中要通读这几则材料,归纳整理,做到要点全面。


  B、是主观作答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作文立意的依据:2010年江西政法干警申论材料3,以陈述事实为主,列举千年瓷都景德镇瓷业经营不善,缺乏内在活力导致规模不断萎缩,市场份额持续下降;材料8重在分析,指出“有的城市规划只注重功能性,而忽视其间应有的文化质量,只注重物质结构而忽视文化生态和人文精神;甚至以洋为好,以洋为美,追求所谓”政绩“。这些材料反映的问题都可反推出如”挖掘文化潜力,转变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和”做好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这样的对策,作为作答第三题”提出解决所反映问题的措施“的依据。


  专家建议考生在阅读材料的同时,要对材料的性质、作用迅速加以判断,认清哪些材料是反映事实的,对于概括问题、论述危害具有依据价值;哪些材料是说明道理和观点的,对于分析原因、拟定对策具有参考价值;又有哪些材料是没有直接利用价值,起混淆视听、干扰判断作用的,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利用材料,符合作答要求,才能节约时间精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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