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评:“正能量”需要放大和传播
2013-08-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据媒体报道,去年底的一天,上海松江淫雨淅沥。荣乐路一桥边,一对青年男女发生争执,“男子突然从桥护栏上翻出去,坐在桥外侧的排水管上,情绪激动,随时可能往河里跳。”这刹那,一名骑着电动车、身着黄色雨披的小伙子立即驻车,脱去雨披,翻过栏杆,“趁着那名男子愣神之际,一把将他拽离排水管扛回到桥面上。随即穿好雨披,若无其事地疾驰在暮色中。”
这一“淡定救人”后“默默走开”的凡人义举被目击者拍成视频上传网络后,收获了网民的一致赞誉,并冠以见义勇为的小伙子“雨披哥”昵称:“纯爷们儿”、“这才是正能量”……小伙子究竟是谁,一度成为急于求解的热门话题。
义举被嘉奖,行善美名扬。小伙子叫江林生,19岁,安徽枞阳人,目前在上海从事电动车维修工作。事发时,他正在赶去为客户维修的路上,看到坐在桥外侧的男子并非“思考人生”,本能促使他飞驰过去救人。救人义举之所以广为传颂,因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做到。一传十、十传百,网上的巨量转发和评论,并引发了报纸、电台、电视台的群起跟进,正反映了社会对汇聚正能量、传播真善美的热切期盼和积极践行。但是,有一种现象值得引起注意,在网上不断放大的对善行义举“顶”、“赞”的氛围中,在有的善行义举者所在单位却悄无声息,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看,“雨披哥”工作单位的行动就显得十分可贵,上海绿亮集团马上作出决定,给予江林生1万元奖励,还开会号召全体员工向他学习。单位应是善人义举的“港湾”,对“雨披哥们”而言,网上的褒奖带来了温暖,而单位赞许、同事肯定所带来的温暖,恐怕更加真切。应该让“雨披哥”感到,他不是孤独一人,而只是一个“正能量”群体中的一份子。
面对突然爆红,“雨披哥”感到意外甚至惶恐:“真没啥值得表彰的,我再普通不过了!”但素来注重员工道德教育的绿亮集团在核实后迅速做出了奖励决定,这个决定无疑是一种守护美德的“放大器”和“传播器”。从浙南深山来沪创业壮大的绿亮董事长方加亮在谈及“雨披哥”时的一段话很有意思:“绿亮电动车售后服务人员的个人形象代表着企业的形象”,认为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回报社会是“企业公民”应尽的责任,企业可将“正能量”有效放大和传播开来。
“港湾”是船舶用以避风、避浪、避急流,而能安全停泊,或并能装卸货物及让乘客上下的水域。对于奋勇救人等义举,个人尤其需要单位作为“港湾”。一来是因为对于类似见义勇为的义举,行为主体往往将要承担潜藏的伤残危险甚至法律纠纷,如遇 “流血又流泪”等意外个人往往难以承担,这时候,单位理应责无旁贷,给予自己员工力所能及的道义支持和物质奖励,惟其如此,行为当事人的伤痛方能得到温情抚慰,见义勇为的火种不会因为“无声无息”或“难掩心寒”而熄灭;二来,单位作为社会最具活力的细胞,除了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外,更有着惩恶扬善的社会功能,同时也是守望社会道义、弘扬真善美的重要阵地。对于自己员工的救人义举,单位及时给与表彰奖奖励,既犒赏了见义勇为者,同时感染和教育了同单位其他同仁。更为重要的是,真善美其实并非遥不可及,而单位内部“身边好人”的行善样本,真实可感,榜样的感化教育作用更加直接与明显,而非很多人秉持的“见义勇为与我无关”。
一屋不净无以净天下。同理,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源澈则流清、渠畅则流快、淤净则流通”--单位应是善人义举的“港湾”,这值得全社会充分认识并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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