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让“社会组织”助推社会和谐
2013-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在浩荡前行的现代化浪潮中,城乡转型、体制转轨、观念转变,接踵而来的各种变化都是必然的,我们需要在社会肌体中寻求“减震器”与“粘合剂”,纾解矛盾,促进沟通,使社会不至因“变革”而“震荡”,因“转型”而“撕裂”。
不少人还记得这个故事。3年前当选为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的胡小燕,曾因每天几千个倾诉电话不得不关掉手机,胡小燕感慨:我的肩膀难以承受3亿农民工兄弟的期盼。
实际上,近十年来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重视前所未有。从提出“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建立工资保障及增长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直至研究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亿万农民工各种权益日渐得到保障。
然而,胡小燕的感慨,让我们不能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农民工依然需要更多的“代言人”。它让我们思考:在几亿农民工从“城市边缘人”到“享有市民待遇”的社会进程中,除了政府理顺各种关系的艰辛努力,是否还需要有新的力量介入,才能承载3亿民众身份与命运逆转的巨大变局,打通千百年根深蒂固的“城乡阻隔”?
这是我们回答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如何协调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在浩荡前行的现代化浪潮中,城乡转型、体制转轨、观念转变,接踵而来的各种变化都是必然的,我们需要在社会肌体中寻求“减震器”与“粘合剂”,纾解矛盾,促进沟通,使社会不至因“变革”而“震荡”,因“转型”而“撕裂”。
比如,在3亿农民工史无前例的城乡转换中,必然要面对各种问题,经济层面、政治层面、文化层面,甚或心理层面。这一切,并非政府各部门能够包办,更非胡小燕等几位农民工人大代表力所能逮,而迫切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疏导、粘合与补位,方能让这一庞大群体在迅速融入城市时,尽量减少阵痛。
这样的角色谁来扮演?以全国总工会领衔的各级工会,近些年从有组织地为农民工集体维权,到发布全景式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初步彰显了社会力量在协调社会关系中不可或缺的“减震”、“弥合”功能,起到了政府部门起不到的作用。
这种作用,我们在各种“环境协会”传播绿色文明理念的突出贡献中看到过;在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感动中国的自觉行动中看到过;在突发事件中“公民代表团”求证事实真相、打消社会焦虑的成功案例中看到过。
“社会组织”能够助推社会和谐。在这个时代变革和社会转型都十分深刻的阶段,政府能否整合“社会力量”、协调社会关系不仅是一门新学问,更是一种“执政能力”。实践日益证明,大量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社会管理,党委和政府统统都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各类社会组织,应当也必须成为党和政府推进社会管理的重要资源。这就是为什么胡锦涛总书记在论及社会管理时要强调“社会协同”。
政府不能包揽一切,善用社会组织协调社会关系,这是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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