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在主干道旁“画”有专门的白线,与旁边的公交站一样有预留位置,地面还装上了车位锁。近日,网友在重庆沙坪坝区新桥新村拍到了这样一个“专属车位”,由一辆奥迪车专享。停车位旁边是中国铁建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正门,保安告诉记者,停车位设立大概有1年时间了,有时候领导的确在这里上下车。(5月2日《重庆商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但同时又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重庆沙坪坝区新桥新村的这个领导“专属车位”显然有些违规。
看来权力有时不只在称呼上被诠释出来,在一些生活细枝末节上也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因为是“领导”,所以可以在人行道上锁车位?因为是“领导”,所以就可以成为国家法令的例外?而当权力成为可以游离在法令之外的“借口”时,它就不是原来的公权力,而变成了令人讨厌的私器。
人行道上“锁”出一个领导专属车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有关方面还需解释清楚。同时,相对于随随便便“锁”出的停车位,更应好好“锁住”公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