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南方评论】:公务员聘任制既要基层实践也要顶层设计

2013-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昨日南都社论《力避被同化,公务员聘任制治慵可期》提出,公务员聘任制体现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应避免这项改革被现有制度所同化,通过完善管理细节继而提升政府整体工作效率,而且聘任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智慧“诸如绩效管理的重视”,理应作为一种经验被推广。


  部分公务员职位可实行聘任制,是由2006年颁布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该法限定“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自深圳、顺德、厦门等地陆续推出聘任制公务员后,媒体对该制度的褒扬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聘任制公务员实现了能进能出、用人灵活,真正实现人岗相适和人尽其才,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空间也更加宽阔;二是聘任制公务员推动机关提升行政效率,改变庸懒散浮不良作风;三是实施聘任制能确保政府为社会提供更广泛公共服务和专业化管理;等等。


  聘任制有很多优点,但这些优点和好处,目前均没有国家层面强有力法律制度保障,所有的探索和实践系地方“摸着石头过河”的地方行为。聘任制名义上打破了新中国成立后公务员的“终身制”和“铁饭碗”,赢取了民众对政府新一轮改革的支持和赞许,可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但聘任制是否真的能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注入新鲜活力呢?聘任制改革的真正方向在哪里呢?这绝非治慵能够囊括的。


  聘任制必须落到实处,真正有利于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本领,最终令民众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利于实现“中国梦”,才能称为成功,否则只是一纸合同或应付式施行,不过是一种偷换概念和“换汤不换药”的假改革,带来的都是“运动式”的短期政绩效应,增加了行政成本和改革代价。


  在认真总结各地聘任制经验基础上,国家层面应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纳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范畴,以顶层设计推动守候观望和莫衷一是的聘任制概念方法纷争:一是深入研究、对比分析,探讨委任制、聘任制和选任制的优势和不足,提出真正符合中国政治文化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向上、向下、向内和向外等多维度流动;二是借鉴经验、配套改革,既要对新进人员大胆改革,创新方式“不拘一格降人才”,又要打破委任制公务员各种既得利益和比较优势,配套改革工资、养老、发展空间等制度;三是扩大试点、有序推进,既然聘任制是一项民众期待、社会拥护的良性改革,就应该鼓励各地多些基层创新,才能提供弥足珍贵的实践经验。


  我们应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充满期待,但不应诉诸随意化和简单化解读,毕竟一项改革“动一发而牵全身”,因为我们以前和现在都深受不规范录取公务员和随意提拔干部之苦。深圳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和职位分类管理改革4年来,通过社会养老保障、职位晋升交流等多项配套措施予以保障,目前更将聘任制公务员从政府口推广至党群口,从专业性职位推广至全部综合管理类职位,还规定所有通过公开招考、调动、调任等新进入深圳公务员队伍的,均实行聘任制,改革措施十分大胆,公务员素质能力得到提升,这本身就值得赞赏,但实际成效和方法经验仍有待时间考验和总结。


  我们拭目以待北京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聘任制公务员改革走出不一样的路子,更期待国家人社部加强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公务员聘任制路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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