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通过建立双项考核制度、知识更新制度和打通考官的进出渠道,创新面试考官动态管理机制。
泰州市加强对面试考官的业绩考核,面试结束后,对面试考官履职情况和表现进行评价,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项,对“不称职”的考官进行备案淘汰。加强对面试考官的平时考核,将考核结果列为抽选使用依据之一。对接受可能干扰面试公正的请托、参加社会举办的收费性(或者盈利性)面试培训辅导班及其他形式的培训班考官,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同时,通过邀请面试专家授课、现场模拟打分等培训形式,更新考官业务知识,培训情况作为面试考官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对新获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及时列入面试考官信息库。对因工作变动、到龄退休及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面试考官、对存在一般问题考官和较严重问题的考官,分别采取调出考官信息库、实行“灰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建立考官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