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四项制度”从严管理大学生村官

2013-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大学生村官,泰州市在反复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四项制度”,对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日志、分工及目标承诺、考核评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有据可依。针对少数大学生村官“不合村、不在村、不为村”的现状,制度比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对驻村、借用、考勤、请销假、解聘、离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规定。制度要求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均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并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统一扎口管理。目前,“四项制度”已制成专门手册分发给全市1243名大学生村官和全体村党组织书记以及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与此同时,“四项制度”还通过村务公开栏等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群众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有事可干。针对少数大学生村官角色分工“定位模糊”、不知干什么和什么都干的现状,制度对大学生村官的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要求每名试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一般应至少分工一条线工作、负责一个村(居)民小组。从现在开始至5月底结束,泰州各市(区)将对大学生村官分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6月1日起,尚未明确大学生村官分工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大学生村官特点,明确其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以书面和会议形式予以确认,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提倡乡镇党委把为民办事全程代理、群众性文体活动、党员远程教育等一项或数项工作任务统一安排由各村大学生村官主抓。


  完善考核办法,确保有所作为。针对少数大学生村官得过且过、少数村党组织管理松散的现状,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考核办法,并要求市(区)全面梳理相关制度,适当整合有效做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制度将试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列入现职村干部进行管理,实行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执行“四项制度”情况列入乡镇对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考核按照“四评一综合”(村级组织考评、村民代表直评、大学生村官互评、乡镇党委比评和综合评分)的程序进行。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予以解聘。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次年度不晋升薪级工资、不得提拔为村党组织负责人,换届时不得推荐为“两委”委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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