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锡委发〔2005〕112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人综〔2007〕172号、锡校管人〔2007〕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男45周岁及以下(1964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1969年11月8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5年,报考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双师型”教师年龄可放宽5年:①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资质;②具有其他非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③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4、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5、应聘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会计岗位须具备会计上岗证(2010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和2010年已取得学历证书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2、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或应届毕业生原为无锡市生源。
3、专业工作年限以原单位聘用合同为准按实计算,从2010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106会议室(解放南路611号)
3、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填好《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可自行从网上(http://xxglzx.chinawuxi.gov.cn)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会计上岗证、聘用聘任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推荐表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不在职的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以其最高学历进行报名,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者不能再报考2010年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重复报名者,经查实后取消所有报考岗位的考试资格。
(5)交纳100元考试费,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应聘教师岗位
考试分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在此基础上按照各环节所占比例得出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是否笔试根据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多于5人必须进行笔试,笔试的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笔试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技能考核
需技能考核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用人单位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面试和技能考核后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课堂教学(试教)的人员,对同一职位招聘4人(含4人)以上的,可按1:2的比例(且不少于9人)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课堂教学(试教)的人员。
4、课堂教学(试教)
课堂教学(试教)成绩占总成绩70%;需技能考核的专业,课堂教学(试教)成绩占总成绩50%。用人单位通过课堂教学(试教),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情况得出综合成绩,并确定初定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二)应聘会计岗位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得出综合成绩。
1、笔试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并确定初定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体检和考察
学校管理中心分别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体检。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并上报市学校管理中心。
市学校管理中心根据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进行最终审查,核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公示7天。
六、录取与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2703870
八、招聘公告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xrcrs.gov.cn/wxrsj
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xxglzx.chinawuxi.gov.cn
无锡人才服务网:www.wxrcw.com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纪委:0510-82729215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纪委监察室:0510-8270387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601、81822451、818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