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招录岗位工作。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2010年7月2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东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现场填写《连云区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报名表》。
4.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适应的1个岗位。
5.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1:3要求的,相应减少招录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不予开考的考生可以重新补报其他适合岗位。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拟招录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以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所有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在招录岗位计划职数内的,直接参加体检,并核减相应的招录人数。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www.lyqldrs.gov.cn)。
五、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并设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实习单位、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且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1.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由招录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在职人员的人事关系转迁手续自行办理)。
2.所有录用人员先聘用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从解除聘用协议之日起停发工资,人事档案转至连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各项考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名单、录用名单均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www.lyqldrs.gov.cn)。
八、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区属事业编制统一管理,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待遇。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局、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录考务咨询电话:0518-82311029、82312005。
监督电话:0518-82311527。
连云区卫生事业单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