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10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8-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名额
采取面向社会、择优竞争的方式为县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8名,为县城管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要求;
4、非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7月27日-8月8日)。在县政府网、县人才网和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8月9日上午8:30—8月11日下午5:3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证书(以上材料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军人退役证、工作经历证明(须同时提供工资发放花名册)及2寸彩色近照2张,填写《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在县政府大楼1018房间。报名时每人交笔试费100元。
(三)考试
1、笔试(8月13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8月12下午2:00-4:00到县政府大楼1018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和地点的要求,准时到笔试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8月14日):在笔试成绩及格的人员中,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时每人交面试费100元。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县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未通过公示人选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通过公示的人选,由县人保局、编办分别办理相关录用入编手续。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届监督(监督电话:0527-85271991)。
六、本简章由县人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71853。
 
附:《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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