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0年12月3日至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洪泽湖路114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水上搜救人员岗位须参加游泳技能测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于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选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交通运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86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27-84355037(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5007印炳文
0527-84359273葛智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sq.lss.gov.cn
宿迁交通运输网http://www.jssqjt.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