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宿豫区:公务员试用期实行双学双考

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建立“双学双考”制度,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提高工作能力。


  “双学”是指用人单位为每名新录用公务员配备指导老师,并签订“师徒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双考”是指对试用期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定期组织考试,对学考情况进行跟踪考核。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定期考学得分、指导老师学用评价、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适岗鉴定和转正定级考试得分,按照2∶3∶3∶2权重计算考核得分。


  “双学双考”考核结果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80分及以上定为合格,如期转正;低于80分定为不合格,延期转正。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