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政治常识练习三

2013-07-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将于3月24日举行,很多准备参加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已进入全面复习阶段。对于准备参加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来说,申论科目考试可以通过职位的选择而避开,但是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是所有职位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的。因此,公共基础科目的复习应引起所有备考考生的注意,加大该科目知识的练习。


  1. 商业银行被接管,是依法保障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合法性的重要预防措施。对于在接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处理符合《商业银行法》的是(  )


  A.接管期间,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


  B.接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C.接管前发生的债务,由接管组织负责清偿


  D.接管期间的发生的债务,由接管组织负责清偿


  2.孙某纠集王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龙王”,要王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大龙会创收。”王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


  A.对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其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某区公安局派出所突击检查孔某经营的娱乐城,孔某向正在赌博的人员通风报信,派出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孔某带回调查,孔某因受到逼供而说出实情。派出所据此决定对孔某拘留10日,孔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作出拘留决定前,孔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B.对孔某的拘留决定违法


  C.某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是本案被告


  D.因孔某起诉,公安机关应暂缓执行拘留决定


  4.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63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


  5.关于法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表述哪一项不成立(  )


  A.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法与社会互相依赖、互为前提和基础


  B.为了实现法对社会的有效调整,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进行配合


  C.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调理性、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间的有机联系


  D.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kw.com.cn)参考答案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 【解析】A。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6条规定:“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所以A项符合题意。


  根据第64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所以C、D项错误。


  根据第67条规定:“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所以B项错误。


  2. 【解析】D。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又依据《刑法》第26条第1款之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依题中孙某在组织中的作用,可认定其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进行处罚。D项符合题意。


  3.【解析】B。《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对于行政处罚的听证不包括行政拘留,因此A项错误,不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由此可知,公安派出所仅对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处罚决定权,对行政拘留没有决定权,因此,该派出所作出拘留决定的做法是违法的,B项说法正确,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因为该派出所没有拘留的处罚权,属于种类越权,因此,被告应该是区公安分局,而非是该派出所,因此C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否则,孔某即使起诉,公安机关也不能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因此,D项错误。


  4.【解析】B。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经过计算可知B项符合要求。


  5.【解析】A。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社会的产物,因为:第一,社会性质决定着法律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法的本质。第二,社会是法的基础。第三,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也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利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同时还可以说,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以“活法”为基础。故选项A错误。法对社会的调整主要表现为通过法律对社会有机体的疾病进行治疗,运用法律解决经济、政治、文化、科技、道德、宗教等各方面的社会问题,由此实现法的价值,发挥法的功能。但是法不是万能的,在某些社会关系领域,法律的控制不是惟一的手段,或者说不是最佳的手段。因此,为了有效地通过法律控制社会还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宗教、道德、政策等)进行配合。正是通过与经济、科技、文化和政治等社会领域,以及政策、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的互动,法律才得以改造世界,维护人权,由此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进程,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社会和谐。故选项B正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以下特征:①民主法治;②公平正义;③充满活力;④诚信友爱;⑤安定有序;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内在的高度统一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理性的法律制度,


  确立实质法治,创新法律对社会的调整机制。其中所谓“实质法治”是指整个社会、个人和组织都要服从和遵守体现社会正义的理性法律统治。理性、社会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的有机联系,构成新世纪新阶段科学的法治精神内涵。故选项C正确。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推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节约资源,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力求建设节约型社会,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所以D项正确。综上可知,A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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