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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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储备,保障学院事业发展,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stiei.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起至6月15日16:00止。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网上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学院招聘网站(https://www.stiei.cn/),下载《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一起上传到邮箱:49716872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信息要与提供的材料的信息一致。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
3.上传材料要求:网上报名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
①《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照片要求:2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
②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6日。
3.应聘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结束24小时后,可到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备案表》、个人简历各一份。
(2)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籍材料: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材料: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在高校学习期间(或单位工作期间)所获奖项、表彰、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第(2)~(6)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教师面试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占40分,说课面试占6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4.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一周内反馈至个人邮箱,请面试人员予以关注。
六、体检
1.通过面试人员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用及管理
1.应聘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本《公告》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32881-8802;
咨询电话:0512-65332881-8811、0512-65332881-8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