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4-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7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http://www.csit.edu.cn),以出生太仓的世界著名核物理女王——吴健雄的名字命名,位于苏州太仓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职辅导员(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 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27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六)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在2024年10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8日16:00;
 
  3.陈诉申辩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9日期间9:00—16:00;
 
  4.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9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http://csit.zp.kooci.net/,选择“辅导员岗”入口。
 
  (三)报名材料
 
  1.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其中中共 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明确入党时间、经办人联系电话。
 
  2.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经历”中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2024年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
 
  3.非2024年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需在“学习经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5.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网站查看报名结果。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笔试
 
  笔试相关注意事项将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资格复审后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3940887
 
  陈述申辩电话:0512-53940823
 
  邮箱:rsc@cs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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