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无锡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无锡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相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前须进行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特殊专技职位报考者免测体能测评,须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二)时间、地点和须知
时间:2024年1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
地点: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新吴区锡兴路),从学校东北门进入。
体能测评分组及入场时间:体能测评人选可于1月24日后登录本网站,点击“无锡市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入场时间和分组”,查看(打印)体能测评具体入场报到时间及所在组别。
请认真阅读体能测评须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二、资格复审
招录(审核)单位负责开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审核)单位于近期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非特殊专技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特殊专技职位的,从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须按照《无锡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无锡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政策规定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留存备查),具体材料可参见《无锡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公告》中相关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笔试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恶劣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规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中,报考人员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相应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
三、其他事项
1、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需进行补测的相关人员,由招录(审核)单位另行通知。通过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3月上旬通过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务员考录专题”和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公务员考试专题”对外公布。
2、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单位将根据天气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随时关注无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个人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通畅,以便于招录(审核)单位及时联系(如有变更须主动联系报考单位)。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体能测评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当天缺席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后,报考人员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主动上交手机等通信工具,测评过程中不得使用或接打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测评资格,作违纪处理。
三、测评期间,报考人员须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随意走动、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本组。
四、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现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预防测评中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如有腿脚疾病、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怀有身孕的考生,应慎重选择测评。如有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领队或裁判,以免发生意外。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否则因本人身体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类疾病。
五、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测评前,考生应认真熟悉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实施规则、注意事项和要求。测评中,要认真听取裁判员讲解测评的规则、注意事项等。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即个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六、报考人员完成全部项目测评后,跟随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签字确认成绩;如对不合格成绩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说明后,视为成绩生效。
七、报考人员参加测评时的着装不作统一规定,应着适合运动的服装,注意防寒保暖,建议不要穿钉鞋,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自备饮用水和适量食品,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八、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报到或测评时,遇有问题可现场咨询或申辩,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受理、处理。
重要提醒:体能测评用时较长,请报考人员自备适量的食品和饮用水,并注意防寒保暖。
无锡市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