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关于南京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京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规定,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南京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招录机关要及时将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需提供的复审材料告知考生,请考生按规定时间至现场进行审核。现场审核原则上在2024年2月5日前完成。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4.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国家(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或者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5.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7.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职位审核需要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者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须于2024年2月5日前书面告知招录单位。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且未经招录单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在审核现场领取面试预备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用,并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3.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南京党建、南京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及时接收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回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如遇特殊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可对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报考者理解配合。
5.面试时间:2024年3月9日—10日。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zzb.nanjing.gov.cn/tg/202401/t20240118_4148556.html
2024年度盐城市盐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2024年度盐城市盐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4年度盐城市盐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3-24日(9:00-17:00);
地点:金航财富大厦一楼东大厅(盐城市盐都区鹿鸣路988号,开创路东50米)。
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开展。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代审。
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盐城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24年度盐城市考录职位简介表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现场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1式1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认符合2024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应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如遇特殊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和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515-88426196,0515-88116196。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www.yandu.gov.cn/art/2024/1/18/art_2611_4136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