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外包服务岗工作人员招聘

2024-01-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外包服务岗工作人员招聘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9:00—1月11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外包服务岗工作人员招聘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包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001:特聘调解员3名
 
  服务外包至苏州高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主要从事矛盾调解,工单处理和分发,综合协调,导服,统计报表分析,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会务、后勤保障工作等。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4.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适应外勤及长期在外出差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分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s://zhaopinp.sndhr.com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9:00—1月11日16:00
 
  如报名人数不足,将酌情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详见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信息录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相关任职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3.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按1:1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告,经公告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报到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新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待遇。
 
  四、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318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附:“新才易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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