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开区公开选聘专业招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2024年1月10日17:3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淮安经开区公开选聘专业招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淮安经开区招商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招商人员队伍,更好服务淮安经开区“二次创业、重回排头”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招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数量
专业招商公司总经理4名、副总经理8名。
(二)岗位职责
1、总经理:专职全面负责重点产业优质项目的精准招商及签约落地;获取并统计、分析有效项目信息;完成年度招商引资指标任务;做好专业招商公司运营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重点产业优质项目的精准招商及签约落地;获取并统计、分析有效项目信息;完成年度招商引资指标任务;做好专业招商公司运营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淮安经开区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非在编人员中胜任选聘岗位要求,有较为丰富的招商实绩和招商经验的专业招商人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招商业务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各类产业、开发区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经济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项目研判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其中,应聘总经理岗位应从事招商工作3年以上,需提供不少于3个招引项目成功案例;应聘副总经理岗位应从事招商工作1年以上,需提供不少于2个招引项目成功案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经常性的出差,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悉淮安经开区“3+N”主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光伏新能源及储能电池、智能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实绩突出的优先考虑。
6、符合任职回避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和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等6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淮安经开区招商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淮安经开区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其中,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须同步发到电子邮箱:hakfqgb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副)总经理”。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2024年1月10日17:3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8日9:00-2024年1月11日12:00。
咨询电话:0517—83716129(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应聘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上传照片、将初审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适岗评价
组织专家组依据应聘人员的适岗评价相关材料(详见个人能力证明材料)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重点从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背景、表彰奖励和能够体现个人能力素质的其他成果等方面综合研判岗位匹配度。适岗评价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应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数与招聘数5:1、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淮安经开区网站、淮安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携带报名所有原件材料先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再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以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实操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按照应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数与招聘数2:1、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考察,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经组织考察和集体研究,相关岗位入围人选中如无合适拟聘人选的,可以空缺。
体检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淮安经开区网站、淮安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与淮安经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和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聘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经考核无法胜任的,解除聘用合同。
2、获聘人员为淮安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聘用期间,原有个人身份和职务职级封存进档,职务职级晋升、档案工资、社保等按原身份执行。解聘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其档案身份结合聘用期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安排岗位。
3、获聘人员为淮安经开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一经聘用,可办理调动手续,个人身份、职务职级均保持不变,按经开区同类人员管理。
4、获聘人员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满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作为拟聘人员,自主择业。
(二)薪酬待遇
1、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性质获聘人员薪酬,参照经开区现有同类人员薪酬结构,其中,基本工资根据个人身份和职务职级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经开区国有企业有关规定;基础绩效根据岗位确定,即专业招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基础绩效岗位系数分别按1.6(相当于行政副处职标准)、1.4(相当于行政正科职标准)执行;年度考核奖与工作实绩挂钩,根据招引建设重特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建设进展成效等研究确定。
2、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获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可参照执行相应国有企业人员薪酬结构或实行协议薪酬,具体面议。
3、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专业招商公司,给予一定的额外奖励,奖励资金自主分配,上不封顶。
(三)考核管理
实行聘期实绩纪实考核和岗位履职绩效评价,对招商实绩显著、德才表现突出的人员,可按照个人档案身份进行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职级晋升,对特别优秀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可按有关规定调任为公务员。对无招商实绩或实绩较差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对无法胜任的人员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确定后将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未进入面试、考察、体检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517—837182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安经开区招商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经开区招商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