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2023年公开选拔村级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止的工作日(09:00-17:00),报名地点:高桥镇人民政府(老中学内)党建办213办公室,联系人:赵慧,联系电话:0511-8559883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高桥镇2023年公开选拔村级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村级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人数
本次招聘村级工作人员8名,其中男性不低于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户籍为镇江市或居住在镇江市的居民,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要求: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社会要求:无犯罪记录,非失信人员,没有受到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5.其他要求:本镇居民、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社会性荣誉、以及符合其他人岗相适条件的报考者将优先考虑。以上为适岗评价参考内容。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要提供报名材料:《2023年高桥镇村级工作人员公开选拔报名表》,并附:①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④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证等专业技能证书以及荣誉表彰证明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止的工作日(09:00-17:00),报名地点:高桥镇人民政府(老中学内)党建办213办公室,联系人:赵慧,联系电话:0511-85598830。
2. 资格审查。镇党建办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说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对需要进行岗位调剂的,在与报名人员联系确认后按报名条件进行岗位调剂。报名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截止笔试前一天仍无法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
3.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的政治理论、党建党史、农村工作基础知识、近一年时事政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公文写作等。按照适岗评价和笔试成绩综合得分排序,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具体及格线视实际参考情况确定)。
4.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应变能力、领富致富能力、执行落实能力等内容。
5. 联审联查。根据考试总成绩(适岗评价得分*20%+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5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等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联审联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6. 讨论决定。将总分结果提请镇党委会议讨论,确定最终人选。
7. 体检。镇党建办通知村级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考察等环节人员中依次递补。
8. 结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村级工作人员岗位录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由各村发放,标准参照各村一般村干部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镇党建办会同村级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合格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