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院士秘书公告已公布,报名、照片上传:9月25日9∶00-10月23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院士秘书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士秘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英语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25日9∶00-10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25日9∶00-10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25日-10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25日9∶00-10月2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于11月3日9:00-11月11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技能测试;②面试。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开始。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于11月15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njtech.edu.cn/index/rczp.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12:30开始签到,13:00准时抽签,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人员: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1月15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5.资格复审:面试开始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需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以上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总成绩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两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3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6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