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后,报名人员咨询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内是否可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现答复如下。
1、2020年3月13日出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据此,2020年3月13日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超过3年的,报名人员应当达到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方可报考。
2、通过其他方式进入事业单位并订立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2020年3月13日之前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并订立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人员,应当达到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方可报考。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sqdj.gov.cn/zzb/gsgg/202207/3845e75a36d241bbb4e293ab5d90c1c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