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连云港连云区招聘12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2-04-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连云港连云区招聘12名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连云港连云区招聘12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连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连社调指〔20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连云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连云区户籍或在连云区有住房或在连云区政府各局机关、街道办事处从事民生工作或在连云区社区(村)工作的人员(考生户籍、住房证明、工作证明等以本简章发布前一天时间为准)。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近2年内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下午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13日(每天9:00-17: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13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4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咨询电话:15380285501。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本简章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政策咨询电话:15380285501。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区民政局(连云区人民政府A129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应聘者报名后及时关注网站相关公告)。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1888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本人身份证(必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有住房的提供住房证明),在连云区政府各局机关、街道办事处从事民生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在连云区社区(村)工作的需提供工作所在村或社区、街道出具的用工证明及参保证明。
 
  (3)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征信证明。
 
  (5)加分证明材料。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简章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简章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采取一定的考试考核方式择优录取。具体考试方式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二)加分项
 
  (1)已经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者,享受考试成绩加分政策待遇(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8分)。
 
  (2)有连云区城乡社区工作经验的并考核合格的,经连云区城乡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可享受每工作满一周年,考试成绩加1分政策待遇(此项累计不超过3分)。
 
  (3)退役军人享受考试成绩加3分政策待遇。
 
  以上加分项条件都具备的可同时享受加分,上限不超过8分。
 
  考试成绩与加分项得分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1.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参与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将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参与体检人员自理。
 
  3.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或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可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按相应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调指〔2016〕1号)文件精神,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给予解聘处理。
 
  2. 本简章由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公示网址:
 
  连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yun.gov.cn/
 
  咨询电话:15380285501
 
  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MD5:76893fa8023ea262e7bc6544bad3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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